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,省政府决定赋予巩义市等5个县(市)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
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,赋予新密市等30个县(市)省辖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。 为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,省政府根据《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
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》,综合考虑各县(市)在区域生产力布局中的地位、经济总量、财政实力、 工业基础、城镇化水平和发展潜力等,决定赋予巩义市等5个区位优势明显、有望培育为未来地区
性中心城市的县(市)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。这5个县(市)计划直 接上报,财政直接结算,经费直接划拔,税权部分扩大,项目直接申报,用地直接报批,证照直接
发放,统计直接报送,政策直接享有,信息直接获得。 新密市等被赋予省辖市部分经济管权限的30个县(市)在项目申报、用地报批、证照发放方
面与巩义市等5个县(市)享有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,同时享有这5个县(市)享有的部分税收权 限。 35个县(市)扩权后,可自行审批本地高中学校的设立、撤并及高中阶段的招生计划、自行
审批区域内的支线公路客运价格等。 享有省直辖市经济管理权的县(市) 巩义市、项城市、永城市、固始县、邓州市 享有省辖市部分经济管理权的县(市) 新密市、新郑市、登封市、荥阳市、偃师市、沁阳市、义马市、灵宝市、长葛市、禹州市、林
州市、新安县、新乡市、渑池县、安阳县、孟州市、伊川县、博爱县、辉县市、舞钢市、鹿邑市、 淅川县、汝州市、淇县、长垣县,临颍县、尉氏县、濮阳县,潢川县、西平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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